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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我女兒的完美盯盤計劃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2:12
標題: 我女兒的完美盯盤計劃
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-12-6 22:13 編輯

我們來回憶一下周三夜盤美股大跌,導致Put的價格大升,而使周三的結算風險增加。但台股有夜盤,明明可以避險,但人類要睡覺,所以喪失了避險的機會。試想,如果有三個賣方,輪流顧盤,三個人其中一個人清醒,另外二個人睡覺,這樣,從晚上十點到隔天五點,一個人保持清醒,幫另外二個人顧盤,當另外二個人的代理人下單,這樣,就不會發生我三點看到美股大跌時,Call有機會賣,而因為太累而未賣的憾事。

當然,12點到5點的夜班最辛苦,所以當這段時期夜班的代理人,如果因為代理正確導致結算風險大減,要給他夜班津貼,自不待言。


這點子是我女兒告訴我的,真好用。


92上






作者: xiaoxiaoyao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2:22
部位不大時,小弟是用手機三竹系統設警示

代理下單可能會有紛爭,打電話喚醒可能比較適合....
作者: charlesyeh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2:37
應該用程式交易, 夜晚讓機器人來盯盤才對
作者: EntrepreneurOPs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2:37
像以前沒夜盤時一樣地去做操作
晚上盡量睡個好覺
把它當成不存在, 頂多跳空而已
原本之前多年沒夜盤時
用的方法不就一直是這樣(可能跳空)的嗎?
如果舊法可以賺到錢, 夜不夜盤差別不大吧

輪班盯盤除非三個人的操作邏輯. 個人條件...等都一樣
不然替人下避險單會 [揮] 不完
隔天大家罵在一起
為什麼先下你的才下我的?
為什麼破線後避險但立刻彈起為啥不解掉?
...
...
...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2:50
對。用程式喚醒很好。

例如,當10000點的Put漲到30時,機器叫我起床。太好了,原來我和我女兒的聰明程度不如大家,謝謝。


唯一擔心的是我起不來。
作者: rogerwu1234    時間: 2018-12-6 23:25
本帖最後由 rogerwu1234 於 2018-12-6 23:34 編輯

讓夜盤補足日盤的不足,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。不過,錢在哪裡心就在哪裡,現在漸漸養起,大約4:45分會起床看一下手機情況,然後在睡覺。另外,就算是有起床,也不見得當下會做出正確的調整。禮拜三分明有起床,但還是心魔,捨不得SC,只有自己下判斷,把原本沒價值的BP平倉(算賺到)。晚上長時間的看盤,也不見得有好品質。固定時間的喚醒,我覺得會比重大發生點立刻喚醒的效果好。第一,作息會正常,第二,突然喚醒,不見得精神好可做出正確判斷。第三,雖然固定喚醒,可能為時已晚,但其實這禮拜三的狀況,我覺得還是可以依自己留倉的狀況來做調整。

作者: Isaacwu994    時間: 2018-12-7 03:19
1.三個人成立小型共同基金:利潤目標相同,問題是代操犯法,這就像選舉,選贏有ˊ拿到都惦惦,選輸的人會跳出來喊選舉無效;賺錢還好說,常見是賠錢被人告。

2.程式交易:最佳解是讓機器人盯盤,問題是交易模式能用程式描述的才能程式化,川普在twitter上的幾句推文、G20峰會後習包子講了番話,金小胖射了發飛彈,聯準會發個新聞稿,這些交易訊號毫無疑問都很重大,而且比技術指標或K線型態更科學,符合邏輯脈絡,問題是沒法寫成程式,只能依靠人工判讀,各家解讀都有不同,何況寫進Multicharts。

作者: ant1964    時間: 2018-12-7 08:08
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-12-7 12:37 編輯

我贊成自營家的作法
當成跳空就好,不用管他

如果需要擔心--表示單子有點問題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8-12-7 21:15
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-12-7 21:41 編輯
ant1964 發表於 2018-12-7 08:08
我贊成自營家的作法
當成跳空就好,不用管他

不是擔心,事實上賣方每一個部位都會隨著大盤變動出現問題,殊難想像佈局後的賣方沒有問題的情況。

四點多必須起床看盤,看盤的目的不是交易,而是確定不需要交易再睡,這是一份神聖的工作,四點多必須醒來,這是一種工作上的要求。四點多起來不是製造投資組合所不容許的風險,是防守性調整,是解決小問題。

2月6日一早,其實有一些賣方在四點多起床,也沒有調整,又睡去,很可惜。

但是,我同意1964的看法,賣方不能佈問題很大的單,也要價差保護,除非資金很大,部位少,否則儘量做價差保護。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8-12-8 08:58
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-12-8 09:00 編輯
Isaacwu994 發表於 2018-12-7 03:19
1.三個人成立小型共同基金:利潤目標相同,問題是代操犯法,這就像選舉,選贏有ˊ拿到都惦惦,選輸的人會跳 ...

代操不見得違法,代操是以別人帳戶名義全權決定進出,且有償之委任關係。如果你幫你老婆代操她的賣方帳戶,構成無償的代理關係,並不違法。

如果三個人成立一檔基金,類似合夥關係,約定三個人都是這個基金的管理人,類似合夥人共同管理合夥事務,與代操無涉,可能不違法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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