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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劉大幫主說: 他最有興趣的是創業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EntrepreneurOPs    時間: 2017-12-18 18:22
標題: 劉大幫主說: 他最有興趣的是創業
本帖最後由 EntrepreneurOPs 於 2017-12-18 19:57 編輯

一直以來都把我自己的期權投機當作是創業一般來看待,我覺得投資這件事的根本特性和創業要的特性非常相似,而且實的創業比起虛的投機來得更複雜、更困難;因此,我很難理解以前有些同事嚷著要創業,但卻不願意在股票、期貨或選擇權市場上試煉一下。我深信如果要在實的、複雜的創業上成功,必然要有能力在虛的、相對簡單的投機上先證明有能力成功。

創業與投資兩者都可能需要在某些不確定因素之下做決策,也需要收集、分析資料,綜合判斷之後,在可承受的風險係數之下去冒險,更常常需要在強大的壓力之下,迅速地作對的決策。以投機選擇權為例,比起創業來說少了建置固定資產、僱請人員、尋找店面(辦公地點)...等等,看錯方向的時候,選擇權平倉認賠即可;創業想收攤,對員工有某程度的道義責任,能說收就收?固定資產能說賣就賣得掉嗎?店面(辦公地點)要處理起來也挺麻煩!實體創業真的比操作選擇權麻煩太多了。

某一本書說創業要先考量五件事情:產品、法令、系統、溝通、現金流;若以投資選擇權當作是一種虛的創業的話,產品便是各種選擇權的契約;法令是[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];系統除了自己的交易系統外,再加上券商及出入金銀行;因為是自己獨資,沒有合夥人也沒有員工,溝通的部份最重要的是家人的充分支持;現金流就是你可操作的資金和控管它的能力。看吧!是不是和實體創業很像,可是相對起來簡單。我很難相信性質如此類似的兩件事情,簡單的做不好,可是天真地以為有能力做好複雜的。

那本書上還提到怎麼知道創業的時刻到了呢?產品、法令、系統、溝通、現金流都計畫好了,覺得人生需要改變了,那麼,這就是該前進的時刻了,就像嬰兒知道什麼時候該改變、該停止在地上爬行一樣。在某些奇妙的時刻,嬰兒能夠感知到那是開始改變的正確時機。10年前多一點, 我覺得我也感覺到這個時機了,立馬實行由做這種 IT (Information Technology) 的受雇者,改變成做另一種 IT (Individual Trading) 的創業家 --- EntrepreneurOPs,來追求一種客觀的、可量化的及自己的KPIs (反正當人家的僱員,也是每天被追著要有夠唬爛的KPIs)。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7-12-18 19:35
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-12-18 19:37 編輯

其實自營家提的這個問題很有趣,我在2008年7月25日,買了一本英文的書,叫黑天鵝,這本書對這個問題有不錯的看法,簡單的說,就是scalability和馬大效應的現象。黑天鵝這本書其實非常難讀,但如果我勉強去讀的話,可以發現作者t先生的中心思想之一就是:

賣方比較不容易產生上述二現象,但買方或是創業可以。

太多例子從我腦海中出現了,我就舉一個例子:

馬雲如果當選擇權賣方,會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黑雲,但他選擇了創業,造就了阿里巴巴。這個例子很極端,但在人生的選擇上,我們要選正偏分配的工作,不要選負偏分配的工作。

我承認,我入錯行了。但不要忘了,銀行、保險公司這二個行業也是負偏分配的行業,但平均數還不錯。一位作家像蘿琳寫了一本哈利波特,人生改觀,作家、比特幣發明者、創業者,都具有正偏的特性,但是,要做到傑出,很有難度。賣方,要從b變成c很容易,要從b變成a+非常困難,自營家可能是a+的人物,我自認為我只是b+。

創業,失敗率也很高,所需的資源更多,而且要有很好的創意和執行力,也要吸引一流的人才,這些的難度老實說比當一個選擇權賣方高出許多。

但賣方沒有scale up的好處,賣方看到機會也不能all-in。一個好的賣方看到波動率非常大時,會利用波動率來稍微scale up,但長期而言賣方很難致富。

可以寫的東西太多了,我先在此打住。
作者: EntrepreneurOPs    時間: 2017-12-18 19:51
sec2100 發表於 2017-12-18 19:35
其實自營家提的這個問題很有趣,我在2008年7月25日,買了一本英文的書,叫黑天鵝,這本書對這個問題有不錯 ...

劉大, 您真是過謙了!
話說, 金證照不是您的創業嗎?
很佩服實體創業能成功的人!!!
我應該沒這能力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7-12-18 20:46
EntrepreneurOPs 發表於 2017-12-18 19:51
劉大, 您真是過謙了!
話說, 金證照不是您的創業嗎?
很佩服實體創業能成功的人!!!




當賣方要是當的好,雖不能說是創業,但起碼是一個很自由的行業,賺錢的時候覺得很輕鬆,輸錢的時候覺得很難做,但是,賣方也需要一些資本,錢太少很容易玩很大而輸在一、二次大行情。如果有500萬以上,就可以勉強當一個賣方了。所以門檻也不是沒有,500萬就是個門檻。至於能不能每年賺個50萬到100萬,那真的需要很多的磨練。所以,賣方這一行雖然進入障礙不特高,但要能做到庖丁解牛的境界,真的需要一些時日。
作者: benjamin    時間: 2017-12-19 10:25
今年我開始從網路上吸收一些選擇權知識過程中,兩位算是最頂層的人,無論本身知識或無私心分享方面,欽佩。
作者: sec2100    時間: 2017-12-19 10:41
benjamin 發表於 2017-12-19 10:25
今年我開始從網路上吸收一些選擇權知識過程中,兩位算是最頂層的人,無論本身知識或無私心分享方面,欽佩。 ...

ben,過獎了。選擇權賣方有點像是唐三藏取經的過程,一個人常常是無法獨立完成的。我不姓唐,但一路上有相同目標的人一起前行,雖然不需要每個觀念都一樣,但如果可以互相學習,截長補短,總是有比較大的機率取到經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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